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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建筑许可改革政策解读!

发表时间:2019-11-01 16:13:01  来源:33建筑网  浏览:次   【】【】【

为优化营商环境住建部和规委对建筑许可、施工许可等方面有多项改革举措。

●环节1:申请获得土地利用及各类规划条件审批

通过精简政务服务事项,社会投资项目取消该环节。

通过政务公开和电子政务服务,提高城乡规划的社会知晓度。社会投资项目不需要申请规划条件,北京市市级政务服务事项目录中已明确取消建设工程规划条件(社会投资)事项。

依据为:《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深化建设项目行政审批流程改革的意见》(市规划国土发【2018】69号)

●环节2: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建设项目登记

通过分类施策,区别对待,小型项目取消该环节。

我市将进一步简化社会投资项目立项备案手续,小型项目不需要办理备案手续。

●环节3:完成网上环境影响登记

通过分类管理,普通仓库取消该环节。

我市出台改革措施,明确非有毒有害及危险品仓储、物流配送项目免于办理环评手续。

依据为: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北京市实施细化规定(2018版)》的公告(2019年第3号)

●环节4:获得地质技术研究/土壤测试

此环节系建设单位委托勘察单位编制,不属于行政审批事项,且不是其他审批的前置要件。

●环节5:获得建筑图纸审查结果,并获取通知书

通过分类施策,区别对待,小型项目取消该环节。

我市调整施工图审查方式,2019年1月1日起实行政府购买服务。同时分类简化施工图审查方式,单体面积5000平方米以下的新改扩建项目不再进行施工图审查。

依据为: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北京市消防总队、北京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加强我市勘察设计质量监督管理优化完善施工图审查管理方式的通知》。

●环节6:申请并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通过审批人员派驻综合窗口,大幅压缩办理时限。该环节办理时限由20天压缩至最多11天。

我市充分发挥多规合一协同平台作用,按照审批分离的原则,审批人员派驻综合窗口,已将审批监管系统内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办理时限压减至最多11个自然日。

依据为:《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深化建设项目行政审批流程改革的意见》(市规划国土发【2018】69号)、《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派驻综合窗口后台审批管理暂行规定》

●环节7:聘请经认可的监理机构

根据住建部《建设工程监理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86号令)项目总投资额在3000万元以上的项目必须实行监理,其他项目没有强制要求实行监理。

世行评估费用中还包含了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

改革后,建筑面积小于2000平方米的房屋无需配建防空地下室,免交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成本大幅降低。

●环节8、9:8.设计和施工直接承包登记

9.向北京住建委会备案和公布承包商信息

通过优化建设工程招投标工作取消该两个环节。

社会投资的房屋建筑工程,在确定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和建设工程货物供应商时,可不再进行招投标,招投标费用不再发生,成本减少1679元。

建设单位直接发包的,可直接与承包单位签定合同,不需要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直接发包手续。

社会投资的房屋建筑工程,不再公布承包商信息。

依据为:《关于优化建设工程招投标营商环境有关问题的通知》(京建发【2018】578号)。

●环节10:申请获得建筑许可证

通过电子政务全程网上办,该环节办理时限压缩至7天。

我市施工许可证推行电子化办理,建设单位可以网上申请、网上办理、网上打印证照。审批监管系统中已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办理时限压减至最多7个自然日。

依据为:《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推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电子证照的通知》(京建发【2018】95号)、《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做好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京建发【2018】470号)

●环节11、12、13:接受北京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的定期检查 和两次随机检查

通过转变政府工作方式取消该3个环节。

对于建筑面积小于3000平方米的一般房屋建筑工程,通过转变政府工作方式,减少对建设单位的干扰,进行检查时无需建设单位到现场。如果发现有问题行政机关再书面要求建设单位进行整改。

●环节14、15、21:14.征询供水连接调查并申请供水与污水连接

15.接收供水与污水检查

21.获得供水与污水连接服务

通过改善服务,减少环节并压缩时限。

我市针对小型房屋建筑工程,接入市政公共管线推行“三零服务”,即建设单位领上门、零审批、零投资。提升服务效率,精简办理环节和申报材料,压缩办理时限,推进网上办理,主动提供服务。接入服务承诺不超过2个环节、不超过20个自然日。

依据为:《关于进一步优化水、电、气、热、通信接入服务措施的通知》(京管函【2018】618号)。

●环节16:建筑竣工后申请并接受消防部门的检查

通过部门之间信息推送和加强事后监督,精简该环节。

消防验收职能划转至住建委,消防部门的单独验收已取消,有关验收工作纳入“四方验收”。

●环节17:接受北京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局对已竣工工程的检查

通过全过程监督服务,精简该环节。

我市对建设项目实行全过程监督服务,实时掌握项目建设进展情况,符合规划许可的项目,在后台自动完成规划验收手续,并将数据推送给市住建委,不需建设单位申报,市级政务服务事项目录中已明确取消该事项。

依据为:《北京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建设项目全过程监督工作的指导意见》(市规划国土函【2018】1198号)

●环节18:接受“四方”验收

“四方验收”与住建委的竣工验收备案并联办理,不计算时限。

●环节19、20:19.申请并接受北京市住建委的施工竣工验收。

20.申请并获得北京市住建委的竣工证明书和最终验收 证明书。

竣工验收备案与获得竣工验收合格证明同时办理,实际上是一个环节,竣工验收备案当天办结。

●环节22:在房地产登记处对建筑物进行登记

简化不动产登记流程,取消企业之间非住宅房屋买卖合同网上签约的程序,仓库、厂房和商业项目的不动产转移登记,即时受理,当日办结缴税,2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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