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增项河南省建筑幕墙工程乙级资质,若为增项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乙级资质,需满足企业资产、人员和工程业绩等方面的条件;若为增项建筑幕墙工程设计专项乙级资质,则侧重于企业资历信誉、技术人员以及技术装备和管理水平等条件。具体如下:
- **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乙级资质**:
- **企业资产**:净资产400万元以上。
- **企业人员**: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4人;技术负责人具有8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中级以上职称或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或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结构、机械等工程序列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6人,且专业齐全;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8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等人员齐全;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10人。
- **工程业绩**: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本类别工程业绩不少于2项。
- **建筑幕墙工程设计专项乙级资质**:
- **资历和信誉**: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社会信誉良好,注册资本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
- **技术人员**:专业配备齐全、合理,主要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5人,其中建筑、结构专业2人,机械专业3人。企业主要技术负责人或总工程师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8年以上从事建筑幕墙设计经历,并主持过不少于2项中型或1项大型规模的幕墙工程设计,具备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注册机械工程师执业资格,或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非注册人员应具备3年以上从事建筑幕墙设计经历,并主持过不少于1项中型规模的建筑幕墙工程设计。
- **技术装备及管理水平**:有必要的技术装备和工程计算机辅助设计系统,有固定的工作场所;有较完善的质量体系和技术、经营、人事、财务、档案等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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